沧州一村征地,规划道路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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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5-09 12:42:00
5月7日,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,拟征收南陈屯镇王庄子村土地约0.1852公顷,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。
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南陈屯镇王庄子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小流津河南侧、王庄子村集体土地东侧、王庄子村集体土地西侧、王庄子村集体土地北侧,面积约0.1852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5年5月21日开始,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0日。
特此公告。
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
2025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