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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综合医保怎么用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06 09:31:37    

深圳综合医保的使用方法如下:

门诊普通病

使用医保卡支付,费用从个人医保账户中扣除。

如果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用尽,则需自费支付。

门诊大病

对于规定的17种大病,可以在社保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,费用记帐后由医院与社保局结算。

定点零售药店

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,费用直接从医保卡内扣除。

个人账户积累

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例如2024年为4595元)时,超过部分可以用于支付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基本医疗费用。

急诊抢救

在病情危急且非自己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情况下,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,认定后可以使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。

费用结算

医院会先记帐,然后与社保局进行结算。

非处方药品

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直接用于购买非处方药品,无需另外支付现金。

医保目录

使用医保卡购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必须进入当地医保目录内,否则需自费。

信息查询

可以通过当地社保(医保)中心网站或医院大厅的触摸屏查询医保目录信息。

建议:

参保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所患疾病是否属于深圳规定的17种门诊大病,以便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方式。

定期查看个人医保账户余额,确保医疗费用能够及时从账户中扣除,避免因余额不足而影响治疗。